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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來政法系統推進法治建設取得新成效(四)
  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重頭戲”。
  “司法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年1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說。
  進入9月以來,上海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接受任命上崗,他們將迅速進入“角色”履職;廣東省廣州市兩級法院啟用全新的88個庭審直播窗口,所有公開開庭案件將網上直播,與此同時,包括廣州中院和基層法院在內的13名法院院長、副院長身披法袍“坐堂判案”……這一變化的背後,源於司法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要求,要牢固樹立改革大局觀,把註重頂層設計與鼓勵基層探索結合好,凝聚共識、攻堅克難,扎實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符合司法規律的改革之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政法機關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大膽實踐、勇於探索,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決心、耐心和定力,積極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頂層設計密集出台舉措
  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司法保障。司法機關擔負著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神聖使命。
  我國司法制度總體上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同時要看到,老百姓對司法不公、司法腐敗意見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不合理是一個重要原因。
  司法人財物受制於地方,“打招呼”、“遞條子”導致司法活動容易受到干擾,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難以保障;司法行政化問題突出,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直接影響司法公信力;司法不公開不透明,為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間。這些問題不僅損害司法制度的公正高效權威,而且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近年來,我國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存在的問題,還要靠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2014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明確了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原則,制定了各項改革任務的路線圖和時間表。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對若干重點難點問題確定了政策導向。
  從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一次次會議,一項項部署,努力把藍圖變成方案、把方案變成現實。
  廢止勞教制度彰顯司法保障人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防範冤假錯案機制逐步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已經建立、執法司法公開全面推進……隨著一系列帶有頂層設計與實踐探索相結合的改革舉措陸續推出,司法體制改革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向縱深推進。
  攻堅克難扎實推進改革
  今年1月1日起,全國3000多家各級法院的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接受公眾監督;檢察機關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訴決定書等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制度……司法公開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各級政法機關從一項項具體改革舉措做起,扎實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社區矯正是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重要體現。我國全面推行社區矯正工作,建立監督管理、教育矯正、社會適應性幫扶“三位一體”的社區矯正制度。今年5月底,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召開全國社區矯正工作會議強調,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區矯正制度,促進社區服刑人員更好地融入社會。
  加強弱勢群體的法律幫扶,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為貧弱群眾撐起法律“保護傘”,是司法維護公正的體現。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出,要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據悉,中央有關部門已經出台《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下一步,要調動整合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力量,把有限的救助資源公正、高效地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讓老百姓“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實際困難得到更好解決。
  為了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全國已有19個省(區、市)對經濟困難標準進行了調整,24個省(區、市)調整了補充事項範圍,許多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權益保護事項納入了法律援助範圍,法律援助惠及了更多困難群眾。
  長期以來,人民陪審員制度發揮了積極作用。去年5月23日,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提出,力爭兩年內將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增至20萬左右,確保基層群眾所占比例不低於新增人民陪審員的三分之二。隨著倍增計劃的實施,“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現象正在悄然改變。數據顯示,全國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案件比例逐年提高。
  改革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培訓、考核、獎懲等管理工作,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今年9月,最高檢、司法部部署在北京、吉林、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重慶、寧夏10省(區、市)開展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工作。
  法學專家指出,每一項具體改革任務的有序推進,向著“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更進了一步。
  試點探路可複製可推廣
  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需要知難而進、攻堅克難的膽識和勇氣。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制度性措施,是難啃的“硬骨頭”。
  中央司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考慮到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4項改革在東、中、西部選擇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個省市先行試點,為全面推進司法改革積累經驗。
  作為試點中的直轄市,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引人關註。今年7月起,上海在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及徐匯、閔行、寶山區法院、檢察院等8家單位先行試點。
  29歲的蔣驊是法律專業研究生,在上海市徐匯法院已經擔任了4年的書記員,剛剛被任命為法官助理。她說:“我現在所要做的事情,就是為法官開庭工作的順利進行做好準備。同時,為了今後圓自己的法官夢而努力。”
  上海的試點方案包含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省以下法檢人財物統管等五項內容。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薑平表示,上海司法改革試點工作就是要始終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為全國的司法體制改革擔當“探路先鋒”。
  審者不判、判者不審,容易導致權責不一,也加重了困擾法院已久的審判效率提升難、案件責任追究難等問題。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法院率先推行審判長負責制改革,按照1名審判長、2名普通法官、3名法官助理、4名其他輔助人員即“1十2十3十4”的合議制模式,以及1名審判長和若干名輔助人員的“1十N”獨任制模式,組建以審判長為中心的審判團隊,使得法官的職、權、責高度統一。改革施行兩年多來,該院結案數同比上升31.21%,一審服判息訴率同比上升9.13%,信訪投訴量同比下降21.59%。
  這項改革試點範圍如今已擴大到深圳市中級法院和鹽田區法院,改革劍指司法“頑疾”———司法行政化,建立完善以審判權為核心、以審判監督權和審判管理權為保障的審判權運行機制,落實審判責任制,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作為全國試點的廣東,不少法院、檢察院都在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改革新路。在珠海市橫琴新區,人民法院正在對審判權運行機制、人員分類以及審判、人事、政務管理進行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改革;人民檢察院也正在進行綜合改革,實行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努力建設創新型檢察院。
  “多年來的實踐告訴我們,只要思路對頭、步驟穩妥,認真扎實地去做工作,很多難題是可以破解的。”今年7月15日,孟建柱在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上說。
  各級政法機關以勇往直前、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符合司法規律的改革之路,為維護公平正義提供法治保障。(正義網北京10月12日電)  (原標題:司法體制改革向公正高效權威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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