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海口2月13日電 記者 邢東偉 上海一家裝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澤明得知記憶體海南省圖書館地方文獻與古籍部欲進行改造的消息,為承包這項近900萬的工程並儘快拿到工程款,多次向業主方領導送47.4萬“好處費”。今天記者獲悉,海口市美蘭區法院以單位行賄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經查,2011年上半年,上海紅珊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澤明通過朋友李某認識了海南省圖書館館長彭某、副館長黃某(均另案處理),並瞭解到海南省圖書館準備改造地方文獻與古籍部。因改造工程尚未立項,陳澤明便按彭某等人的要求先以該裝飾公司的名義做好了工程設計和預算。工程立項後,因該裝飾公司不具備該工程所要求的資質,便掛靠深圳建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房屋二胎承建該項目參與投標。
  同時,為了使所掛靠的公司順利承建建築設計該工程,陳澤明約李某、彭某和黃某一起吃飯。在飯店門口,陳澤明通過李某送給彭某20萬元,隨後。順利中標,並於2011年11月簽訂了合同,合同價為898.2萬元,實際施工單位為陳澤明所在的裝飾公司。
  2012年6月,該裝飾公司在海南省圖書館地方文獻與古籍部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因海南省圖書館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為保證工程款順利撥付,陳澤明送給了彭某2台南餐飲設備0萬元。不久後,該工程第三期工程款順利撥付。陳澤明後來得知,省圖書館準備進行東、西角亭改造工程。陳澤明便找到彭某,表示希望繼續由該公司承建,彭某表示同意,又先後兩次向其行賄7.5萬。  (原標題:上海一公司老總為承包900萬工程行賄業主47.4萬元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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